「白玫瑰運動」將在31號再次走上街頭,讓是否對性侵加害人採取「化學去勢」的話題再次引發關注。對此,今天出席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的法務部主祕蔡清祥表示,如果要將化學去勢當處分,就必須修改刑法,同時出席的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則表示,化學去勢本來就是平常醫療過程的選項之一,如果是補助治療,就不需要入法。(程平報導)
對於是否要對性侵害加害人採取化學去勢,蔡清祥表示,生理刑必須在刑法中明定,如果要將化學去勢當成處罰,就需要修改刑法。
不過王宗曦表示,目前針對性侵犯刑後處遇的治療選項中,原本就有化學去勢,而且由於性犯罪的成因複雜,還要考慮加害人的健康人權,因此不用特別入法。
另一方面,針對監院報告指出,有性侵犯刑從獲判緩刑到交付保護管束,竟然有長達28個月的空窗期。蔡清祥表示,這是由於個案在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的同時,也在進行刑前強制治療,因此是個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