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衛署計畫推動生育事故救濟金,讓產婦或新生兒在生產過程中因意外死亡或重殘者,可領兩百萬救濟金,引發外界質疑「政府花納稅人的錢彌補醫療疏失」。衛署副署長江宏哲強調,救濟金只支付沒醫療疏失的意外事故,不是替醫療疏失護航。
衛生署預計明年元旦開始實施「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最高可獲新台幣兩百萬元救濟金。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昨天對試辦計畫提出質疑,以「醫療發展基金」支應生育事故救濟,是否符合基金用途?
江宏哲說,面對少子化、產婦高齡化情況,社會應共同承擔問題,救濟金只支付非醫療疏失個案,非由人民埋單;若醫師有過失與責任,由醫師和病人家屬和解過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