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一名男子違法在舞廳內吸菸,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稽查時,因抗拒調查且企圖逃離現場,最後依妨礙公務罪移送法辦。
整起事件起因日前臺中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某舞廳常有客人在店內吞雲吐霧,衛生局協同員警前往稽查,發現一名男子違規於舞廳內吸菸,稽察員上前制止,並請他出示證件,這名男子不服取締、口出惡言並轉身要離開,雖經員警攔阻,依舊拒絕配合調查,且企圖強行逃離,最後被依妨礙公務罪名移送。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規定舞廳是屬於「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為室內全面禁菸的場所,目前仍有少部分民眾誤以為KTV、舞廳、網咖及茶館等場所,可以於室內吸菸。
衛生局至現場稽查時,常遇到民眾不配合,甚至口出穢語的情況;而此次事件還是第一次發生。吸菸者違法於禁菸場所吸菸原處罰2千元到1萬元,卻因抗拒稽查,而吃上妨礙公務的官司,實在是得不償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為營造無菸之健康生活環境,降低二手菸之危害,呼籲癮君子勿在禁菸場所吸菸,以維護大眾健康之權益並避免受罰。